“灾害研究” 栏目所有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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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害研究
    陈跃红, 徐聪聪, 张晓祥, 张若婧, 马强, 刘昌军, 任立良, 时开鑫
    地理学报. 2023, 78(5): 1059-1073. https://doi.org/10.11821/dlxb202305001
    PDF全文 (2062) HTML (992)   可视化   收藏

    根据水利部2020年统计结果,中国山洪灾害伤亡人数占洪涝灾害的近70%,已成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山洪区划是进行因地制宜地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基础。本文在吸纳现有与山洪相关的自然地理区划成果基础上,按照综合性与主导性、相似性和差异性以及完整性和等级性原则,从山洪灾害的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两方面构建中国山洪区划指标体系,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区划思路构建了基于自组织神经网络的混合聚类方法,制定了包含9个区划单元的中国山洪一级区划方案和33个区划单元的中国山洪二级区划方案。以1951—2015年全国历史山洪事件点调查值为基础,利用地理探测器进行客观评价发现,本文制定的一级和二级区划方案对历史山洪事件空间分布的解释力分别达到66.4%和75.4%,表明本文制定的中国山洪区划方案与历史山洪事件的疏密分布规律吻合度较高。本文制定的中国山洪区划方案不仅有效刻画了山洪的地区分异规律,而且为实行因地制宜的山洪灾害防治减灾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利于推动中国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与防治管理事业的稳健发展。

  • 灾害研究
    陈思宇, 方修琦, 叶瑜, 赵琬一
    地理学报. 2023, 78(5): 1074-1087. https://doi.org/10.11821/dlxb202305002

    大规模的人口死亡受到自然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共同影响,是自然灾害对人口系统造成的主要威胁之一。基于从“清代自然灾害信息集成数据库”中提取的人口死亡记录,识别并分析了清代发生的极端人口死亡事件特征,重建了清代极端人口死亡强度、年次及省次的10 a序列,并分析其空间分布和发生原因。结论表明:① 清代共有91年发生过极端人口死亡事件,平均约每3 a发生一次。极端人口死亡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存在一定的阶段性变化,1644年—18世纪20年代为与清代总体平均值接近的阶段,18世纪30年代—19世纪初是清代极端人口死亡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均最低的时期,19世纪10年代—1911年为事件发生的稳定高值期。② 清代共有18个省级政区发生过极端人口死亡事件,1644年—18世纪20年代极端事件分布较广但主要为较低强度的事件,18世纪30年代—19世纪初极端事件的分布范围最小,19世纪10年代—1911年事件分布广、强度高,致死因子出现明显的南涝北旱分异。③ 疫病、饥荒和洪涝在各阶段均是造成极端人口死亡事件的主要因子,干旱、雨水和风暴潮则是主要的间接致死因子。

  • 灾害研究
    王强, 许有鹏, 杨龙, 童建, 林芷欣, 高斌
    地理学报. 2023, 78(5): 1088-1103. https://doi.org/10.11821/dlxb202305003

    城市化及气候变化影响下洪水问题日益突出,其有从单点向多点、局部向区域、城区向郊区转移的趋势,传统洪水演变规律研究多关注量级变化,对于变化环境下洪水空间尺度特征与影响范围变化的认识尚不清晰。本文以太湖平原地区为典型,建立了基于过程的平原河网地区洪水事件识别与尺度划分方法,分析了1971—2020年局部、区域、和流域不同尺度洪水的特征及变化规律。结果表明,太湖平原地区洪水事件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尺度差异,以区域性洪水为主(占比69.34%),其中特大洪水主要为流域和区域性洪水。近50年来研究区洪水频次呈现显著增加趋势,主要是由于区域性洪水增加(贡献率为80.8%)。太湖平原地区洪涝成因复杂,不同尺度洪水特征与降雨、潮位、太湖水位、上游来水等因素多表现为显著性相关关系。前期水位是局部和区域性洪水主要驱动因素(贡献率分别占53.2%和54.98%);总降雨量对局部、区域和流域性洪水的洪水涨幅起主导作用,相对贡献率分别为64.91%、65.01%和78.72%。不同尺度洪水特征的主要驱动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空间差异。变化环境背景下太湖平原地区不仅洪水频次和量级有所增加,同时洪水空间尺度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本文研究结果可为太湖平原及类似河口三角洲地区不同尺度洪水识别及其形成与驱动机理分析提供参考,保障变化环境下区域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