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与产业发展

空间污名化过程与形成机制研究

  • 李巍 , 1 ,
  • 杨文 1 ,
  • 王录仓 1 ,
  • 漆建武 2, 3 ,
  • 王宗相 1
展开
  • 1.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兰州 730070
  • 2.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广州 510000
  • 3.华南理工大学数字乡村与文旅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广州 510000

李巍(1978-), 男, 甘肃兰州人, 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文化地理与旅游规划。E-mail:

收稿日期: 2023-03-27

  修回日期: 2023-12-30

  网络出版日期: 2024-06-19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GL257)

Spatial stigmatization: Process and formation mechanism

  • LI Wei , 1 ,
  • YANG Wen 1 ,
  • WANG Lucang 1 ,
  • QI Jianwu 2, 3 ,
  • WANG Zongxiang 1
Expand
  • 1. School of Geography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Lanzhou 730070, China
  • 2. Department of Tourism Management,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000, China
  • 3. Digital Countrysi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Tourism,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Key Laboratory, Guangzhou 510000, China

Received date: 2023-03-27

  Revised date: 2023-12-30

  Online published: 2024-06-19

Supported by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21BGL257)

摘要

身份污名化与领土污名化研究由来已久,但对于二者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却相对不足。本文在回溯和梳理污名化由来的基础上,试图从地理学视角探讨人—地污名化的关系,并提出空间污名化的概念,系统诠释了空间污名化的地理过程与形成机制。研究认为:① 空间污名化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认知水平下,施污者通过贬低地方的感知价值与身份构建,对空间及其依附的人和物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的认知过程,从而形成符号化的污名指向。② 在地理空间格局的异质性背景下,空间污名化具有意象构建、主体分离、群体互动、空间定位以及符号化的过程,并在不同方向、距离与尺度上,形成本地或异地的直接污名化和间接污名化类型。③ 空间不平等、权利剥削与斗争、恐惧与逃避以及恋地与社会秩序是空间污名化的基础,人—地间通过感知、识别、定位与标记的复杂互动,推动污名化的空间集中与内化,这就形成了产生、传播、反应与再生产不断循环的空间污名化机制。面对普遍的空间污名化现状,解决的关键在于重建新的叙事体系,正确认识人地关系,最终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倡导下实现“去空间污名化”。

本文引用格式

李巍 , 杨文 , 王录仓 , 漆建武 , 王宗相 . 空间污名化过程与形成机制研究[J]. 地理学报, 2024 , 79(6) : 1449 -1463 . DOI: 10.11821/dlxb202406006

Abstract

Identity and territorial stigmatizations have been studied extensively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However,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wo has been relatively underexplored. Aimed at retrospection and clarification of the connotations of stigmatization, this study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rs on-place stigmatization from a geographic perspective.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ncept of spatial stigmatization and systematically interprets its geographic process and formation mechanism.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arguments. First, spatial stigmatization involves stigmatizers who devalue a place's perceived value and identity construction in a specific historical environment and at a particular cognitive level through incomplete, inaccurate, and non-objective perception of space and its dependent people and objects, resulting in symbolic stigmatization of the place. Second, spatial stigmatization entails imagery construction, separation of the subject, and group interaction in the context of heterogeneous geo-spatial pattern and spatial positioning and symbolization. This forms local or heterogeneous types of direct and indirect stigmatization in different directions and at varying distances on various scales. Third, spatial inequality, exploitation and the struggle for rights, fear and avoidance, and topophilia and social order, are the bases of spatial stigmatization. Additionally, the spatial concentration and internalization of stigmatization is facilitated by complex interactions between people and places through perception, identification, positioning, and marking. This creates a spatial stigmatization mechanism that generates, disseminates, reacts, and reproduces in a continuous cycle. In the face of widespread spatial stigmatization, the key to eliminating its adverse effects lies in rebuilding a place through a new narrative system,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the Earth, and ultimately realizing "de-stigmatization space" in the context of the universal value of the human destiny community.

1 引言

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矛盾与人地冲突的加剧,导致人与地方的污名化现象不断增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1]。自1963年Goffman详细阐述“污名”(Stigma)一词的概念以来,国际上关于污名化的研究已有50多年的历史[2]。“Stigma”起源于古希腊,最初特指文身,用来把奴隶或罪犯明显地标记为价值降低的社会成员[3]。其研究以偏离身份认知的属性与缺陷为起点,研究对象从残障人士不断延伸到特定的疾病患者,如癌症、艾滋病、精神疾病等,后又逐渐拓展到种族歧视、妇女运动以及更宽广的权力视野[4]。社会学中,污名化常被用于解释失业引起的社会变化、贫民窟的住房偏见、福利政策的权力控制以及犯罪行为的空间歧视等社会现象[5-6]。后现代主义的兴起,使得人们的视线逐渐转移到日常生活的深层联系,污名化研究不再局限于受污者自身,而开始关注影响其遭遇的文化背景和社会互动[7]
污名化除了关注于个体或群体层面的社会文化属性,其依附的空间也是看待和判断彼此的重要因素[8]。人与空间相互构成,人所遭受的各类污名偏见都与其所处地域的社会建构密切相关[9]。20世纪90年代以来,领土污名化(Territorial Stigmatization)成为人文地理学、社会学和城市研究重点关注的领域[10],是理解社会和文化过程与空间相互交织,描述和解释领土的污名化现象及其产生过程的重要概念[11]。然而,以此概念来解释空间的污名化时,主要侧重于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现象,对于空间本身的关注相对有限[12],忽略了地理因素对于构建社会关系的重要性。空间的污名化不仅是将地理位置作为重要的背景因素,还涉及到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但现有研究多从社会行为角度来解释空间的污名化现象,对于该现象的地理学过程和机制研究尚显不足。为进一步探讨空间污名化从何而来,哪些空间可能会受到污名化?它有着怎样的作用过程与形成机制?怎样减轻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基于上述问题的思考,本文将人地关系视角纳入对空间污名化的研究中。通过梳理污名化的由来,将污名化置于人地关系系统的范畴,进一步界定空间污名化的基本概念,剖析空间污名化的过程与机制,探讨削弱空间污名化的有效途径。以顺应新时代人地关系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强调地理学的治理功能,进而启发“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下的“去空间污名化”目标。

2 空间污名化的由来

2.1 身份的污名化

污名化概念的形成有其特有的历史依据和现实根源[13]。污名一词源于20世纪北美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在《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2]中,Goffman首次界定了污名化的内涵,将其视为“一个显著的组织概念”:用以描述和解释大量歧视性社会态度与实践的方式。他还区分了“常人”和蒙受污名者,认为污名是受污者在日常生活中名誉扫地的自我呈现[3]。通过对各类受污群体及其具体情景的描述与研究,Goffman对污名化进行了4个层面的解读[2]:首先,污名根源于身体、性格或族群等方面的某种差异特质,在特定社会背景下通过制定社会身份而产生;其次,这些特质本身并非污名,只是不名誉的特征损坏了主体的身份,人们通过使用身份管理策略(如传递和隐瞒),管理污名化的潜在影响;第三,污名化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形式,总体表现为一种群体的划分;最后,污名化具有相对性,在权力结构介入下,可以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自Goffman以来,因时间、地点与社会背景不同,身份构建过程中的社会认知也有所差异,对污名化的界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随着Goffman著作的问世,学界才将污名化明确为一种社会现象的研究[14],在关于残疾人生活状况的作品中较早地揭示了污名化问题[15]。然而,直到1970年后,污名化才被社会学所重视,认为污名与社会规范密切相关,是被规范界定的“越轨” “越轨”是指对某一社群或社会中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一套既定规范的不服从。当某一个体或群体的行为被人们视为越轨行为时,该行为体就会被贴上越轨者的标签[16]。)。特定的越轨特征导致个体或人群在印象积累的过程中,形成以偏概全的社会认知[16]。因此,基于社会认知的污名化研究将关注点聚焦于越轨特征之上,如躯体(残障、肤色等)、精神(精神疾病)或族群特征(民族、阶层等)[17]。随着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社会构建对于越轨特征的社会认知存在差异,这导致了对污名化现象的不同诠释。历史维度的引入,进一步丰富了污名化过程的动态认知。历史学派承接了社会差异的认知初衷,并将污名化置于社会文化与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考量,揭示了时间维度对理解污名化问题的重要性[17]。随后,大量的污名化研究涉及个人到群体的污名身份构建过程[18],这些污名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几乎都蕴含着社会和文化层面的权力差异,捕捉到了权力对于污名化生成的重要性。“要使人蒙受污名,就必须行使权力”,在“污名权力”下,污名化与规范权力的交织得到了强调[19]。人们试图扩大污名化的理论视角,开始关注中观和宏观的社会文化结构与权力因素[20]。在这些定义的变化下,污名化概念已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促使研究者以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解释[1]。同时,污名化研究的发展也是一个多学科的历程,包括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政治学和地理学的贡献[21-22]。尽管污名化概念的发展经历了起承转折、存优除劣的过程,从个体关系不断延伸到时空维度。但各个学科在界定污名化的侧重点上仍有差异,身份与领土污名化的关联研究并不完善,需要借助地理学的视角深入探究人地互动的空间污名化过程与机制(图1)。
图1 污名化到空间污名化的概念延伸图

Fig. 1 Extending the concept of stigmatization to spatial stigmatization

2.2 空间的污名化

在逐渐丰富的污名化研究视角中,空间也成为重要的受污对象,人们会根据是否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如提供安全、物质需求、情感寄托或审美愉悦等),来判断某地的声誉[23]。施污者通过对人与地方的负面认知,将受污空间标记为一个“另类”的地方[13]。Wacquant认为领土污名化是21世纪边缘化趋势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生活在受污地域内的人们最显著的标签,是理解社会和象征过程如何与空间交织,产生当代不平等的重要概念[24]。在此概念中,“地方缺陷”是通过权力互动导致空间异化与解体的特殊现象[25]。Wacquant将Bourdieu[26]的象征权力理论与Goffman的污名化概念联系起来,将空间与身体、性格和族群3类污名相结合,强调空间是社会败坏的独特锚点,探讨了领土污名化如何叠加到已经显现的其他污名化类型上,并将其影响扩展到情感和物质领域。空间作为物质容器、互动枢纽和承载深层情感价值的关键中介,使两种理论视角结合互补[27]
Wacquant将领土污名化研究置于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经济、权力和政治等领域,将其描述为城市群体分裂所带来的政治困境,具有独特的影响力[24]。通过刻意贬低,受污的领土被广泛标记为一个界限明确的孤立“禁区”(No-go Areas),充斥着犯罪和道德堕落,只有被社会抛弃的人才能在此生存。居于此地会严重损害人际关系,并对社交、学习和就业机会产生负面影响[24]。领土污名化结合了既有污名理论与象征权力理论的特点,主要关注领土范围内,人的受污特征与权力结构,坚持社会过程对于污名化的主导。多数研究强调领土的污名化与传统上的贫困、种族血统或移民身份有关[28],主张把领土污名叠加在其他形式的社会污名进行探讨,忽视了地方自身的空间属性与特殊的人地互动机制。将领土污名化概念扩展到空间范畴进行解读,有助于整合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因素,可以从不同尺度和维度上分析污名化现象,揭示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如何与地理空间相互关联。
社会学主导的领土污名化研究强调“个人”对“社会”所具有的独立性、能动性和建构性,习惯于将污名化视为社会规范问题[13,29]。认为空间的污名化是地理空间内“互不理解”或相互冲突的社会和权力存在,需要通过识别塑造自我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结构条件”来进行[30]。而地理学对于空间污名化问题的分析逻辑有着明显的学科特征,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区域性的特点[31]。空间的污名化是异质环境下,区域自然过程、人文过程与人地交互过程的综合效应,涵盖了个体与群体,地方与空间之间的互动关系。首先,地理环境的异质性特征有时会成为空间污名化的契机,这包括基于客观事实的自然地理过程(地质灾害、资源贫乏等),或者是资源分配、发展水平等区域差异。其次,不同的地理环境可以影响生存空间形态和文化特征的塑造,由于特定的历史、文化、经济或政治因素,人们在解释地方空间的客观特征时,赋予该空间“优越”或“劣势”的不同社会评价,从而引发带有偏见的空间污名化。此外,人作为社会构建中积极的一方,在社会认知、群体互动与权力冲突中,通过与地理环境的相互作用,影响着空间的价值判断。对此人地互动过程的探究,是地理学研究空间污名化问题的独特机制。
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促使区域文化的差异性生长,人文事象在自然力与人造力的摩擦阻碍作用下,形成了普遍性与特殊性共存的地方空间。这些地方不只是空间固有特性组成的有形结构,也是个体与群体人际关系的情感集合。人们关注地方特性的综合现象,以系统性和相互联系的方式组织空间,以客观科学的方法来认知和测量空间。为追求社会性活动带来的权力与声望,有些人可能刻意将空间的个性化认知放大为不客观的地方差异,曲解此异质环境下的区域人地互动过程,产生空间的污名化现象。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往往通过观察、感受甚至臆想某些特定的地方空间,并结合当下的认知水平,用文字、语言或图像来表征对空间的“感受价值”。当这种“感受价值”与某一权力主体的价值标准不符,并逐渐得到群体性响应时,施污者可能会刻意曲解对此空间的认知,形成负面、贬义、标签化的空间污名。因此,空间污名化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认知水平下,施污者通过贬低地方的价值感知与身份构建,对该空间及其附着的人或物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的认知过程,从而形成一种界限明确的符号化污名指向。
施污者可能通过以偏概全的认知构建,刻意放大空间的差异特征或群体的劣势。或者是通过看似合理的柔性诋毁,来制造空间污名化。而那些被污名侵蚀的空间是否真的存在“地方缺陷”,空间内的人群是否真的身披劣迹,都不重要。最终目的是通过错误的空间印象传播,桥接地方与污名诽谤,实现不平等的权力支配和资源竞争。具体来看,一种情景是空间被无意识地、暂时地污名化。现实世界的描绘者(包括地理学家)为传递远方的图景,可能无意识地使用负面或贬义的图文来高度概括某些空间及其承载的事物。这种特定的描述不具有歧视的本意,只是真实地描绘了空间景象。然而,施污者通过信息的加工与传播,为客观存在的地理空间特征赋予偏见的评价。在地方居民与描绘者之间桥接错误的价值认知,形成带有明显歧视意味的负面描述。当其他人接受此认知符号和标签化知识后,会进一步强化这种偏差的、甚至错误的空间印象,为受者群体及其空间带来污名,导致一系列不利影响。但随着认知水平的提升和对空间解构的深入后,错误的价值认知就会不断自发修正,这种所谓的负面描述便趋于沉寂和消弭。另一种情景则是有意识的、持久的空间污名化,在权力斗争、利益博弈等情景下催生。描绘者出于某种目的(尤其是敌对目的)成为施污者,刻意曲解、放大特定空间的异质属性,为其贴上负面表述,并抽象为制度或文化符号,在社会中传播、强化这一污名形象,以谋取相对优势或利益。无论何种情景,空间污名化都会随着地理流动性的影响而变动,在实体与虚拟空间的传播中加强或消减,这就取决于空间与群体的互动过程。

3 空间污名化的过程

空间污名化的过程既蕴含污名化的一般规律,又体现出其特殊性。空间的污名化涉及到各类空间及其承载的人和物,必然受到空间独特属性的影响,其发展过程映射在人地之间具有内在的地理逻辑[32]。空间并非社会关系与历史过程的被动载体,而是自然环境与社会关系共同运作的结果,生产出符合其内在权力结构的空间关系[33]。人地关系的差异认知是理解空间污名化的关键。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受视野与认知水平的局限性,人类难以涉足全部空间,洞察空间的客观属性和异质性。施污者利用知识优势来贬低和孤立特定的空间,通过不断阐释所谓的空间缺陷特质,为其建构起对立的“他地”身份。因此,污名空间的表征是权力优势者(知识专家、技术权威、政治家等),通过一定社会权力的行使,而强加给弱势群体的空间关系[34]。当某些空间存在不利于当下权力阶层生产活动的“地方缺陷”,或者承载的事物难以切合他们的发展愿景时,施污者将风险归咎于此类空间及其附着物的差异特征和行为。这些空间及其承载的人和物便在施污者的“框定”下赋予负面的价值判断与空间感知。
施污者为了固定其构建的空间意象,需要将个体的价值判断上升到群体性,达成所谓的“共识”。因此,污名化过程首先在施污者所在的“此地”中逐渐蔓延,由个体认知逐步形成群体共识,由个体行为逐渐演化为群体行为,并在社会层面上升为“符号”和“标签”。污名符号在人与地之间互相传递,施污者为稳固与增强自身的权力优势,通过建构“他者”群体的社会身份,将施污者与受污者分离为身份截然的“我者”和“他者”。群体的认知将空间感知联系起来,以定位“他地”的形象边界,并标记污名空间。当这些归纳后的价值共鸣通过地理流动性突破空间边界,污名由“此地”扩散到“他地”时,“他地”受污的个体也会通过认知桥接,逐渐演变为群体性认知和行为。在此连锁反应中,施污者和受污者群体都在不断壮大,污名化程度也在主动或被动地强化,污名空间的实体边界在空间链接或隔离中被“定位”。
当“我者”与“他者”明显分离,“此地”和“他地”被截然分隔开后,无论是群体还是空间都会形成对立之势,真正意义上的空间污名化便确立了。并成为能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代际传播,污染家庭所有成员的特征印记[28],遭受污名化的个人会丧失许多生活机会和社会地位。空间污名化也被巧妙地利用,成为资源竞争的合法工具,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分化出不同立场的群体(赞同者、反对者),从而导致不同的污名化反应。
为应对空间污名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受污者会作出顺应、反抗、回击响应,建构不同反应措施。① 去污名化,受污者或第三方管理者,为消除空间污名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施污者修正污名观念,停止污名化行为,或是通过对缺陷特征的去除与改善,在多尺度的价值判断下,转变空间的污名化形象。② 泛污名化,受污者在空间污名化的形成过程中,不断通过认知桥接和逻辑演绎,顺应和强化自我负面认知,甚至形成内化的自我贬损。③ 再污名化,主要包括“横向诋毁”和“相互污名”[28],受污者否认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污名,并将污名化转移到他人与他地。或是作为回击,将这种“傲慢”与施污者的空间差异特征相关联,反过来污名化施污者所在的空间,形成再次的空间污名化。
综上所述,空间污名化根源于人—地系统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人类出于种种目的,将空间缺陷作为污名化的标志强加到受污群体和其所处空间上,以达到对“他者”和“他地”的剥削和控制,从而获得某些权力和利益。在此过程中不难发现,空间污名产生与传播具有明显的地理方向、距离和尺度特征,是解构空间污名化过程的主线。为解释这些特征,本文假设有A、B两地:
① A、B为空间上不重合的地区,按地理差异性和地域分异规律,两地在自然环境、社会、行为、制度、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异质性;
② A、B两地从人地关系系统结构视角可抽象为人(P)与地(D)两大组元;
③ A、B两地在实体空间上有一定距离,信息传播需要一定时间;
在上述条件下,空间污名化可以划为本地污名化和异地污名化,又可区分为因“地”而生产的直接污名化和因“人”而引致的间接污名化。

3.1 本地直接空间污名化

根据地域分异规律,A空间内非均质的自然基底在社会关系中划分了不同权力主体的位置。地理要素的不平等导致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边缘化社区落后的自然条件或基础设施,可能成为带来污名化的空间特征。在特定的认知水平和价值标准下,A“地”(AD)的某些空间属性被认为难以切合“人”(AP)的需求和发展愿景,而被贴上空间缺陷的标签,成为直接的污名化对象。AP基于某种价值框架和空间认知,认为AD中的某一空间将会剥夺自身的空间权力。在群体利益诉求的煽动中,污名空间AD1被框定,AD被分离为“此地”(AD2)与受污的“他地”(AD1),形成空间隔离(图2a)。此时,空间污名化在本地产生和传播,方向为AP→AD(AD1),距离d = 0,尺度S不变。如19世纪后半期,上海棚户区的污名化伴随其早期污秽的环境与边缘的位置而产生[35]。外来人口难以寻求城市内的立足之地,便依河道搭建起简陋的棚屋居住。这种临时的棚户区被视为脏乱差的代名词,对当时的市政管理机构而言,这不仅使整个城市景观有碍观瞻,还极大增加了公共卫生管理的难度。随着棚户区范围不断靠近市区,城市居民也更加明显地意识到棚户区环境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对自身空间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官方或民间采取的各种排斥措施中,上海棚户区被构建为与市区对立的“他地”,塑造并强化了社会各界对棚户区声名狼藉的空间认知,诱发了城市居民对其的空间污名化与抵制。框定的污名空间在施污群体寻求空间利益的权力互动中形成空间隔离。
图2 基于地理过程的空间污名化类型

Fig. 2 Types of spatial stigmatization based on geographical processes

3.2 本地间接空间污名化

若A地内,AP1人群与AP2人群之间存在资源或权力获取方面的竞争,AP1人群可能会将AP2在自然或社会属性上的劣势差异进行归纳并放大,将AP2定位为与“我者”对视的“他者”,为其贴上歧视性标签和符号。当这种污名符号与AP2所处的空间相关联时,AD1空间与AD2空间也被分离出来,将人的污名转化为空间的污名化。在此过程中,空间污名化的距离d = 0,尺度S不变,方向变为AP1→AP2→AD。AP和AD均被解构为截然不同的两部分,形成两两隔离之态(图2b)。例如,20世纪50年代,以色列的巴特亚姆吸引了大量的米兹拉希难民定居[36]。这些后来者与原住民在身份、地位、文化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性”。媒体通过反复描绘米兹拉希人与当地不匹配的生活状况和文化特征,逐渐树立起“暴徒”的污名化身份。他们被当地居民视为嘈杂、混乱与懒惰的“他者”,甚至将城市的非法活动与其种族标签关联在一起。在社会大众和主流媒体的态度与指向下,他们的社区也被污名化为高风险的底层犯罪空间。

3.3 异地直接空间污名化

AP对BD进行直接的污名化。施污者提出的污名倡议先在A空间内部形成集体认知,通过地理空间想象与价值判断来构建BD的他地形象,框定BD的负面空间意象。AP通过放大、扩展与传播这一感受价值,将空间污名从A空间传递到B空间。此时,空间污名化发生在异地,传播方向为AP→BD,距离d > 0,尺度S变大。作为响应,一种情况是BP接受了AP的价值判断,甚至不断强化自我的负面认知,带来内化的自我贬损,顺应并泛化这种空间污名化。而更多的情景是BP不接受AP的价值判断,开始反击,要求AP对BD“去空间污名化”,或者采取类似AP的办法,将污名化方向转变为BP→AD、BP→AP,对AD进行污名化。这种互相对抗要么导致污名化愈演愈烈,要么通过彼此纠错与自我反省,实现去污名化(图2c)。20世纪下半叶,能源需求的变化导致煤炭开采业迅速衰落,英国威尔士山谷内大量煤田社区成为典型的萧条地区[18]。山谷内随处可见的矿坑、废弃的路网和受损的植被景观,成为外部媒体施加污名化的地方缺陷。列车路线图上的禁酒令以及《山谷警察》等电视节目,为该地构建了“不适合居住”的负面空间意象。一方面,此污名观念在山谷内的一些年轻人心中内化和延续,他们选择逃离此地涌入现代化都市。另一方面,山谷相对隔离的地形也强化了居民的内部团结和地方情结,部分人开始反对外界施加的空间污名,通过积极行动寻求去空间污名化。

3.4 异地间接空间污名化

AP对BP进行污名化,并将BP的受污属性链接到BD上,形成异地的间接空间污名化。AP对BP的污名化首先在A地内部产生,并形成AP共识,导致AD与BD对立。此污名描述再由AP推动,从AD传播到BD空间内部。当污名传播到B地时,可能将BP分离成BP1、BP2两类人,将对应的BD分离成BD1、BD2两类空间,建立“我者”与“他者”“此地”与“他地”的对应关系,从而实现空间污名化。在此过程中,污名方向由AP→BP→BD确定,S变大意味着污名化现象在更广泛的地理范围内传播和再生产。面对污名化,BP要么顺应、要么抗争,最终形成泛空间污名化、再空间污名化或者去空间污名化等效应(图2d)。河南向来是中国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省份,大量人口为了谋生进行迁徙,少数河南移民的行为偏差或失范之事,在局部性接触中加深了当地居民对其的认知偏见,社会歧视固定在这一特定空间群体内[37]。少数人的行为失范背后是异地惯习对地方社会管理系统的冲击,导致其在当地人心中建立起边缘化形象。“河南人”也由地域称谓转变为污名化指称,通过施污者、受污者以及第三方等主体的社会互动,河南人的污名化在异地不断传播和再生产,河南这个地方也成为受污者的空间形象以及受污对象。
由此可见,空间污名化是在不均等的地理格局中,通过意象构建、主体分离、群体互动、空间定位以及符号化过程而产生,并通过不同方向、距离和尺度的地理扩散和再生产,呈现为人地关系矛盾的社会表达[35]。首先,空间污名化的发生涉及自然条件与资源分布等地理因素,同时也受历史背景与文化差异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其次,空间污名化的传播途径多种多样,包括社群交流、新闻媒体、政策宣传等,不同的传播学过程可以影响污名化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最后,空间污名化往往通过社会反应,在不断的空间生产与再生产中加深,形成复杂的作用过程。
在此过程中,人作为空间污名化中的积极部分与流动因子,可以决定刻板印象的针对对象和传播方向。Collins等根据方位特征,将男—男性行为者引发的空间污名化定位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西区与东区,将刻板印象标记为基于空间位置的身份标志[38]。同时,空间污名化在方向上也呈现出可逆与不可逆的规律,体现为由污名化到再污名化的可逆性,以及污名化到泛污名化或去污名化的不可逆性。而空间污名化的传播也受到距离成本等多种障碍因素的影响,呈现距离衰减规律。Smith等将美国的种族歧视量化在地图之上,这些不平等的污名态度在地理距离上呈现出越往南部越严重的趋势[39]。并且由于信息交互的距离约束,地理距离与社会距离都会影响污名化的传播方式与强度。两个区域之间距离越远,依赖关系越弱,发生污名交互的可能性就越低。
在不同尺度上,空间污名化的形成、传播路径以及反应方式都有所不同。微观尺度上,个体与邻里之间的互动影响着空间污名化的产生,体现在个体的文化认知、社交动态以及邻里关系对于特定地点污名化的塑造。中观尺度上,社区等群体空间与污名特征之间的互动更加显著。这些社区和群体的文化、历史、社会经济特征,以及与邻近空间的关系,都可能会影响到空间污名化的传播和再生产。而在宏观尺度,地域或国家范围内的政策、社会运动、全球化等宏观因素和趋势,对于空间污名化现象的模式化具有深远影响。但总体而言,空间污名化倾向于在社会边缘化人群聚集的特定地理区域和社区中出现,并受到自然环境、经济条件、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在权力构建的社会价值推动下,这些边缘化的社会群体(他者)被迫聚集在特定的空间场所,游离于主流社会空间之外,不平等的空间权力使其暴露在施污者恶意诋毁的空间污名之下。

4 空间污名化的形成机制

4.1 空间污名化的基础

人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这种完整性表现为人与地方无法割舍的情结、群体社会的融合[40]。人在有形与无形环境中天然的浪漫、脆弱与恐惧,被描绘为恋地情节、逃避主义、恐惧景观[41-43]。这些地方情感与地理环境、文化认知和社会互动密切相关,虽然并不一定直接导致空间污名化,但作为必不可少的背景因素,施污者通过利用这些因素来施加空间污名化,以达成某种目的和利益[44]

4.1.1 权力剥削与斗争

当一个群体试图支配或剥削另一个群体时,污名化可以成为其获得财富、权力和更高社会地位的手段[44]。典型例子包括奴隶制时代美国人对非裔的种族歧视,欧洲列强对世界各地的殖民统治,以及欧裔美国人对美洲印第安人土地的征用[45]。面对权力剥削时,人们因恋地情结选择捍卫自己所爱的地方。为反抗空间污名化带来的不利处境,受污者群体可能会联合起来,反污名化剥削者的不公正行为,争取话语权进行斗争。在权力剥削与斗争的推动下,施污者出于某种目的,在符号生产过程中赋予受污空间特定的负面形象,通过政治话语将空间利益的争夺合理化。例如,房地产商等通过社会住房再开发或社区更新标准制定,利用空间统计与制图表达,将目标空间污名化为所谓的问题地区,从而使不平等的土地权属剥夺合法化[46]

4.1.2 恐惧与逃避

恐惧景观可能在某些地区或社群中产生,空间及其附着物的属性差异,如繁荣与凋敝、凌乱与整齐、身体的残缺以及潜在的传染风险等,会引发人们的不安和恐惧情绪[47]。这种恐惧往往被施污者巧妙地加以利用,通过媒体等手段产生空间污名化。此外,避免不利的进化选择,使人们普遍倾向与那些偏离当地标准的空间特征、人类外观或行为方式等恐惧景观保持距离。逃避主义可被视为人们面对恐惧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或者是经济环境时,选择逃离地理空间的一种策略。在恐惧与逃避的驱使下,他们还可能采取抵制甚至污名化的手段来与这些空间划清界限,以保护自身利益。例如,人们的社会身份与特定空间的互嵌叠加,可能引发社会不安。艾滋病毒与同性恋空间联系在一起时,邻近地区的居民出于恐惧与逃避的动机,组织起来阻止拟建的设施选址或关闭现有设施,使用邻避策略来强化他们的边界定义,从而将这些群体空间污名化为具有潜在威胁的地方[48]

4.1.3 恋地与社会秩序

人类总是追寻自己的理想之地,无论是城市、乡村还是郊区,通过秩序与规则来保护他们情感依附的家乡(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恋地情结往往与社会秩序密切交织,人们对特定地方的情感依恋能够培育积极的社会规范和文化认知[41]。上层道德规范与法律标准的制定,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复杂的民俗文化,这些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则共同构筑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污名带来的耻辱感会带来高昂的代价,不仅会使违反规范的个体承受惩罚,还会起到警示作用[49]。例如,越轨者获得罪犯、不道德等受污身份时,将受到严厉处罚、地位丧失以及生活机会受限等后果,并警醒未越轨者,以维护社会安定。因此,在社会管理与秩序的推动下,空间污名化的政治生产逐渐成为当代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50]。国家机关利用政策工具定义国家战略,在界定和改变物质与社会空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特定的空间污名化,积极地推动特定的政策选择[51]

4.1.4 空间不平等

空间不平等是空间污名化的核心因素。地理空间的异质性,尤其是所谓的“地方缺陷”,会在社会权力的介入下,导致社会边缘化群体聚集在特定地理区域。这些空间往往因其相对劣势而遭受污名化,包括其地理位置、住房条件、基础设施水平以及居民的社会权力等方面,暗示了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和政治过程[52]。社会类别和资本的不均等分布也常常受到权力的支配,进而导致对许多贫困地区的空间污名化、剥削和破坏[53]。这说明地理分布的不平等使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隔离和排斥加剧,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空间脆弱性[54]
在这些地理情感与不平等权力的推动下,自然条件、历史事件、社会结构与文化认知都可能成为某些地点或空间遭受污名化的原因。例如,容易导致洪涝和疾病暴发的沼泽地区,常被污名化为不安全或不宜居住的地方;曾经发生过严重犯罪活动的地方,可能被持续污名化为危险区;某个社区也可能因其处于社会结构中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而被污名化为不安全或不可信的地方。此外,某些地区还可能会因其文化和宗教等因素遭受污名化。因此,空间污名化的产生受到恋地情结、逃避主义和恐惧景观在空间表现方面的不平等影响,这些因素之间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共同塑造了空间污名化的基础。

4.2 空间污名化的互动

空间污名化的机制深受人地系统的复杂影响,除了各方面的基础因素外,还涵盖了人与人之间、地与地之间以及人与地之间的多维互动,这些互动在生成和传播空间污名化中起着关键作用。首先,地理因素与社会群体特征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地理空间中不同类型的地理缺陷与社会群体的劣势特征在互动过程中链接,形成所谓的污名属性[2]。因此,空间承接了人的污名,人也通过与地方的互动而受到污名化。个体的身份、社会类别与特定地点之间的互动塑造了社会认知和文化观念,通过文化差异与历史经验来影响人们对于污名化信息的接受程度。其次,外部观察者的看法也会影响空间污名化的形成。大多数非受污群体的看法通常建立在普遍的偏见和集体幻想之上,对受污空间及其居民的看法依赖于该地区少数的越轨特征和集体观念[55]。这些外部互动有助于形成一致的社会观点,从而在空间的集中下助长了污名化的生成。最后,受污者在群体互动中会采取不同的污名应对行为。他们可能会内化“外部”世界对他们的偏见,进一步降低他们所处空间的地位[10]。也有可能基于地方归属感和自豪感,通过积极地抵抗污名化来捍卫自己的权力[56]

4.3 空间污名化的空间特性

空间污名化的机制还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性,包括方向、距离和尺度。空间污名化的方向可以在本地和异地之间变化,其传播路径通常受到施污者、受污者和第三方主体社会互动的影响。而空间污名化在地理上的距离可以影响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强度,较近的地点更容易受到邻近空间污名化影响。尺度则反映了空间污名化的范围和级别,空间污名化可以在微观尺度(个体和邻里)、中观尺度(社区和群体)和宏观尺度(地域或国家)上发生。不同尺度的空间污名化受到不同社会力量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反应和对抗污名化的方式。
污名化的空间集中与内化,也是空间污名机制的重要特征。当受污群体(残疾人、传染者、罪犯、贫困者等)或受污环境(污染地、废墟、矿场等)在特定地理范围内聚集时,空间污名化便由此产生。这种现象通常在边缘化结构中出现,主要针对社会中最贫穷和最脆弱的群体[57]。持续的社会结构改革和政策会进一步推动集中后的污名化现象,在劳动力市场、教育系统、社会群体中形成空间内化与再生产。例如,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位于污名空间内的教育机构可能会象征性地退化,在贬值的教育评价以及区域价值中促进空间污名化的再产生[58]。于是边缘化学生会将不平等的教育缺陷内化为自己的问题,并将这种象征意义上的污名符号内化进自身身份之中[59]

4.4 空间污名化的机制

近代以来,上海棚户区作为典型的污名空间,其空间污名化过程中蕴含着复杂的形成机制。由于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张,上海周边乡村的土地利用方式开始向城市化转型,引起了乡村地理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农业生态体系的瓦解[60]。在此过程中,乡村土地资源的农业价值降低,被廉价地租赁给外来人口,逐渐形成规模化的过渡性棚户区。这些河道上随处搭建的棚屋比起市区租房的成本更低,在集中大量贫困人口的同时,也形成了混乱无序的地理环境特征。此外,由于职业的边缘性和不稳定性,棚户区住户的身份性质相对模糊,面临着城市居民自发性的拒绝和排斥。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与自然—人文环境下,促成了上海棚户区的空间污名化。
早期棚户区折射出城乡社会管理系统的失序[60],其边缘且杂乱的环境与规范有序的城市景观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出不平等的空间格局。棚户区住户的生计模式与乡村资源密切相关,这种半城半乡的特殊生活习惯和状态,使其处于城市社会网络中的边缘化地位。因此,城市居民为了维护城区的居住生态,会根据现有城市景观与社会秩序的标准来审视棚户区。并在城市居民地方情感的推动下,棚户区内不入眼的景观与不被认同的人群为空间污名化提供了基础。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扩展,棚户区也从城市外围向城市肌体内侵入,其乡村性与城市性不断发生碰撞[35]。两地居民的接触日趋密切,棚户区的各类环境、景观与管理秩序上的弊病越发明显。这些地理区位、景观形态和居民职业等方面的差异,成为部分城市权力主体感知与识别棚户区空间形象的特征,随之将城市居民与棚户区居民、城区与棚户区明确分离。并在政策与媒体的反复强调中,强化了棚户区与污秽环境和混乱管理的联系,相关的人和物都被标记出来,空间污名化就此生成。
随后,棚户区的空间污名化通过城市管理部门、主流媒体以及大众文学和影视作品等途径,以不同方式传播不全面的价值判断倾向[35]。棚户区产生之初的地理环境和人群特征成为其文化形象的标志性符号,通过不断的重新书写和诠释,空间污名化也在不断传递和强化。面对棚户区不断加深的空间污名化,上海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改善措施,尽力将其纳入常规管理的范围,引导城市居民对其污名化形象的改观。例如开展棚户区卫生环境的保护、提高棚户区人口的文化素质、安排棚户区人口进工厂就业、改善棚户区的住房条件等[35]。然而,这些措施始终将棚户区作为需要整改的他地,无论是改善其污名特征,还是加强对施污群体的教育都只是权宜之策。在棚户区不断融入城市的阶段性过程中,其受到的诟病也进一步多样化。面对棚户区的这些缺点,掌握城市主要话语权的权力主体本能地采取排斥与贬低的污名化态度,却又在共命运的整体憧憬中倡导帮助与改善。空间污名化就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性互动中不断集中与内化,上海棚户区的去空间污名化过程也促使污名化的再生产,构成了不断循环的空间污名化机制。
综上,空间污名化是通过划定社会空间类别和边界,将象征性力量部署到社会秩序和等级制度中的一种方式[61]。在物质的斗争、社会的互动以及符号的构建中,构成了个人与群体、地方与空间相互传递的空间污名化机制(图3)。① 空间不平等、权力剥削与斗争、恐惧与逃避以及恋地与社会秩序等基础因素,影响人们对特定人群和空间的认知态度,促使他们试图通过空间污名化来满足自身目的。② 通过对这些群体与空间缺陷特征的感知与识别,人与地之间被明确划分为施污者和受污者、此地和他地。受污对象被明确定位和标记,特定地理区域成为了空间污名化的焦点。③ 空间污名化会通过社群交流、新闻媒体、政策宣传等方式进行传播,促使受污者采取多种方式来应对,如去空间污名化、泛空间污名化和再空间污名化等。④ 方向、距离和尺度等地理因素影响着空间污名化的形成、传播和反应过程,空间污名化也会根据社会群体的互动方式和行为的不同,在持续的空间集中与空间内化中消除或者再生产。因此,空间污名化机制是地理因素与社会过程的交织,是在地方情感与社会构建的基础上,通过人地互动中不同方向、距离与尺度的地理过程来形成空间污名化的产生、传播、反应与再生产。
图3 空间污名化机制图

Fig. 3 Mechanisms of spatial stigmatization

5 结论与启示

空间污名化概念的提出,是基于社会科学的空间化,地理空间的社会化以及人地关系问题的新视角。本文对空间污名化的解释集中于人地互动的前提之下,从空间污名化过程中探寻其形成机制。空间污名化关注特定空间及其承载的人和物,将施污者和受污者与他们所处的空间联系起来,污名在本地与异地之间,在直接与间接之间产生并传播,最后在不同的应对措施中形成完整的空间污名化过程。在此过程中,污名特征通过不同的基础因素推动,在个体与群体、空间与地方的互动中形成产生与再生产不断循环的空间污名化机制。通过探究这一机制,可以找出空间污名化的原因、过程与结果。以地理学思维分析其时空格局与演变过程,内部的行为过程、外部的污名话语都成为有效的统计信息,结合针对性的空间规划与政策引导,可以更好地消除空间污名化的负面影响。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从国际尺度看,制度竞争激烈、国际关系严峻、重大公共卫生危机、贸易经济战争等,助长了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等社会思潮的抬头。在此背景下,部分强权国家将其他国家视为文化和政治上的“他地”,构建歪曲认知以及负面描述以煽动国际争端,体现出大规模的空间污名化。从国内尺度看,当前中国人地关系全面紧张的局面,源自人对“地”的认知能力远远滞后于人对“地”的开发改造能力[62]。空间污名化也在此背景下加速发展,各类自然空间、人为空间、社会空间污名化层出不穷。为应对空间污名化及其复杂的影响,首先要权衡空间内部各主体的利益关系,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减少污名化的动机。其次要发挥群体的自组织能力,在地方依恋和社区团结中建立批判意识,构建反污名化的空间叙事体系,阻止空间污名在居民中的内化和扩张。最后要在正确的空间意象下,修复所谓的空间缺陷,消解差异特质与负面表述的桥接。综合来看,为了消除空间污名化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促进权力平等与共同发展,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中实现“去空间污名化”。
此外,空间污名化还可以在象征主体化的力量下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发挥其积极意义。通过特定的空间污名化,可以引导空间与其内部社会关系的协调。因此,要厘清受污空间的内外部影响,不能全面否定其社会价值,采用更具有批判性的思考方式研究空间污名化。当前研究主要是通过规训施污者的认知观念,去应对污名化。“我们”只是再制造了“他者”并加以污名化,重复地以污名化对抗污名化[17]。而地理学可以从长时间序列来观察空间污名化的时空格局与演变过程,将田野调查与地理信息相结合,找出其内外部环境中具体的受污缘由。以地理学视角研究空间的污名化,对于促进人地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类精神健康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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