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陈传康, 邓忠泉
泰州市在区域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成长为长江下游北岸中段泰州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是江苏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极”。但由于试行“市管县”体制时,简单地将地广人众的原扬州“专区”改由扬州市下辖,对泰州市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清,未能确定与经济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致使行政上泰州市与其腹地相隔绝,中心城市与出江海口岸——高港相分割,弹丸之地的泰州市被当成了扬州市的郊区“直辖镇”,综合服务功能逐渐相对萎缩。同时,泰州经济区不能有效地协调加强其区域性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改善缓慢,经济竞争力较弱,发展速度与江苏沿江其它经济区的差距在拉大。本文详细论述了由于地区行政区划的不合理,使得中心城市泰州及长江骨干港口——高港难以突破旧有规模,形成了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泰州——高港现象”,并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泰州经济区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