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主题 | 主要内容与具体措施 | 第一次 | 1962年7月 | 讨论农业、财贸、城市等方面的问题 | 下发了《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作了12项规定,包括:已完成和基本完成减少职工任务的大中城市,要集中力量组织生产;妥善安置目前大中城市中的闲散劳动力和不能就学的学生;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完成减少城镇人口计划等。 | 第二次 | 1963年9月 | 加强对城市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解决城市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 | 下发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做好城市工作九项要求,即:进一步做好工业调整工作;努力做好商业工作,更好为生产和生活服务;大力发展城市郊区农业生产;加强房屋和其他市政设施维修,逐步进行填平补齐;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妥善安置城市需就业的劳动力;试办职业教育;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 第三次 | 1978年3月 | 加强城市建设工作,提出了城市整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 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城市建设的7项任务:提高对城市和城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城市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走有计划发展的道路;搞好城市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改革城市建设体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管好用好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城市政府要集中力量搞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 第四次 | 2015年12月 | 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 明确中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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